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一稿多投声明

【杂志社禁止一稿多投声明】


尊敬的作者及合作伙伴:


您好!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们杂志社的关注与支持。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诚信度、保障作者权益、促进知识创新与传播的有序进行,本杂志社特此发布关于禁止“一稿多投”的正式声明。


一、定义说明


“一稿多投”指的是同一篇稿件(或其核心内容、主要研究成果)在未明确告知且未获得所有相关方同意的情况下,同时或先后向两家或两家以上出版物投稿的行为。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术出版界的职业道德与规范,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版权纠纷、学术不端等问题。


二、本杂志社立场


严格禁止:本杂志社坚决反对并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一稿多投”行为。我们要求所有投稿作者必须确保所投稿件为首次投稿,且未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或处于审稿过程中。

诚信原则:我们倡导并坚持学术诚信,鼓励原创性研究,尊重每一位作者的劳动成果,同时也保护已发表作品的独特性和价值。

明确告知:若作者的稿件已在其他平台发表或正处于审稿流程中,需在投稿时明确告知本杂志社,并提供相关证明。对于已投稿件,若作者决定转投他处,也应及时通知本杂志社,以便我们及时处理。


三、违规处理


一旦发现:若本杂志社在审稿或发表过程中发现稿件存在“一稿多投”情况,将立即停止该稿件的审稿程序,并撤销已接受的发表决定。

通报批评:对于故意隐瞒、重复投稿的作者,本杂志社将保留通报批评的权利,并在必要时向相关学术机构、行业协会等报告,以维护学术界的良好风气。

未来合作:对于严重违反本声明的作者,本杂志社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限制或拒绝接受其投稿,以示惩戒。


四、呼吁与建议


我们诚挚地呼吁所有作者遵守学术出版界的基本准则,尊重编辑部的审稿工作,共同维护学术研究的纯洁与尊严。同时,我们也建议作者在投稿前仔细阅读并理解各杂志的投稿须知,确保投稿行为的合规性。


最后,我们期待与广大作者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为知识的传承与创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