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哪些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管,你知道吗?

时间:2024-11-18 09:52:2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职称评审监管政策,加强全国职称评审综合监管,对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监管。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监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在职称评审监管中也承担着重要职责,会同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业的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管。不同行业的职称评审可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标准,行业主管部门能够依据行业特点和专业需求,对评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符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相关监管部门协作


公安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等,对职称评审中涉及的伪造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打击非法中介等社会机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贩卖假证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职称评审的正常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与人社部门等配合,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的虚假宣传、设置合同陷阱、假冒职称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职称评审相关市场秩序。


网信部门:参与职称评审监管工作,主要针对网络环境下的职称评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例如,查处有关中介等社会机构在网络上进行的虚假宣传、假冒职称评审等行为,清理整治非法网站,维护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为职称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