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一省发布新规:职称晋升藏有小妙招,科普文亦能“拼单”?

时间:2024-10-31 15:17:13

陕西省率先垂范,成为全国首个明确规定科普文章需发表于医学期刊的省份,此举有望带动其他省份对科普文要求的革新。以往,各省对科普文发表的规定往往模糊不清,诸如“科普文可作为代表作提交”等表述,却未具体阐明媒体类型或字数标准,导致许多医生在公众号、广电等平台辛勤投稿,最终却因不符合规定而付诸东流。


如今,新规的出台为医生们指明了方向,投稿路径变得清晰可循。然而,科普文必须发表于期刊的新规,也无形中提升了发表的门槛与成本。根据我们协助医生投稿的丰富经验,一篇2000字的科普文章,若想在期刊上发表,其版面费往往是报纸的2-3倍之多。


面对日益攀升的发表成本,医生们不禁陷入困境:如何降低科普文的发表成本呢?


为此,我们深入研究了《陕西省2024年度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并从中发现了一条至关重要的信息:


“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医学类或医学相关专业的期刊(需具备CN、ISS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每篇科普文章的字数需达到2000字以上。”



在之前的文章《职称晋升的发文无效!只因为看错一个字母……》中,我们曾探讨了“R刊”的界定问题。而本文,我们将聚焦于“科普文中的通讯作者”这一新议题:


➤科普文首提“通讯作者”概念


在学术论文领域,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均属常见,且均可作为职称申报的依据。然而,在科普文发表中,受限于篇幅与媒体特性,多数科普文往往仅署名一位作者。因此,陕西省文件中提及科普文的“通讯作者”,堪称首次亮相。


➤科普文“通讯作者”的新机遇


在此背景下,陕西的医生们在职称评审中探索出了“拼单”的新路径。为此,我们精心筛选了一批符合要求的科普期刊,并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目前,在我们合作的期刊中,已明确表示可添加通讯作者的期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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