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论文收到录用通知后还可以撤稿吗?
时间:2024-08-13 14:25:03
论文录用后被退稿是学术出版领域一个可能遇到的情况。尽管这会让作者感到失望,但并非无法应对。面对论文退稿,作者应首先了解退稿的具体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不同的退稿原因需要采取不同的修改策略,比如调整论文的研究方向、优化论文格式、降低查重率、提升论文质量等。那么,论文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作者是否还可以选择撤稿呢?
关于“论文收到录用通知后还可以撤稿吗?”这一问题,答案是:期刊编辑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确实存在撤稿的可能性,但这与作者的投稿方式以及所投期刊的类型有密切关系。例如,如果作者是自己投稿,并且投的是一般的普刊,那么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仍然可以选择撤稿,只要作者还没有交纳版面费,且杂志社尚未为论文安排排版。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作者已经交纳了版面费,即使想要撤稿,版面费也是不会退还的。
对于核心期刊或SCI期刊,建议作者不要轻易选择撤稿。因为这类期刊的投稿难度较大,一旦论文被录用,对作者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作者无故撤稿或者没有提出特别有利的理由,这样的撤稿行为可能会影响作者未来再次向该期刊投稿的机会。
如果是通过代理进行投稿,撤稿与否同样需要考虑到已经支付的定金或版面费是否可退还的问题。如果是因为杂志社或代理的原因导致论文无法发表,那么相关费用应该全额退还给作者。
无论在哪种情况下,撤稿都需要作者谨慎考虑。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作者的学术声誉和未来的投稿机会。在决定是否撤稿之前,作者应充分了解各种可能的影响,并权衡利弊。
总的来说,虽然技术上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仍然可以选择撤稿,但这种做法可能会对作者的学术声誉和未来的发表机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作者在做出决定前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的后果,并与期刊编辑进行充分的沟通。
以上就是关于“论文收到录用通知后还可以撤稿吗?”这一问题的全面探讨。希望阅读本文后,大家能够对这一问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随时咨询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