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专利转让职称评审有用吗?专利转让麻烦吗?

时间:2024-01-15 09:52:32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在职称评审中,专利转让被认为是一种可以提升申请人的职称评审等级的因素。那么,专利转让到底能否对职称评审产生影响呢?

1. 专利转让对职称评审产生积极影响

如果申请人通过专利转让获得了足够的专利数量和质量,那么在职称评审中能够获得更高的分数,从而得到更高的评审等级。同时,专利转让还能展示申请人的实力和能力,提高审评委对申请人的认可度。

2. 专利转让对职称评审产生消极影响

专利转让可能导致申请人失去了已经申请专利的权利,从而影响其在职称评审中的得分。此外,专利转让也可能引起专利侵权,从而给申请人带来诸多麻烦和不利后果。

3. 专利转让的注意事项

在考虑专利转让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专利转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转让。

(2)专利质量是否符合职称评审的要求。

(3)专利转让的时间是否合适,是否会影响申请人其他的工作和研究计划。

(4)专利转让的合同条款是否明确,规定合理。

4.专利转让的流程

(1)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就专利转让达成合意,并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2)当事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且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专利转让合同》。

(4)交纳手续费200元,并在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5)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查,审查通过批准的,制作审批文书,通知申请人;审查未通过或未经批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相关权利和救济办法。


综上所述,专利转让对职称评审产生的影响取决于专利数量和质量,同时需要申请人合理把握转让的时机和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影响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