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评职称论文发表的“有效期”是多久?
时间:2023-12-25 09:57:56
对于职称评审作者而言,发表论文往往是提高职称评审水平的重要手段。但许多人对于评职称论文的有效期并不清楚,因此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介绍。
评职称论文有效期是指发表在某些特定期刊上的论文被认定为个人职称评审条件的时间限制。简而言之,就是发表在某种期刊上的论文,只有在一定时间内才能作为职称评审的资格条件。
一般来说,评职称论文的有效期取决于具体的职称评审规定,但通常来说,一般的职称论文的有效期是3年,即如果你要评职称,3年内发表过的论文都是可以用的。具体的有效期限可能因职称等级之间的时间差而有所不同,但通常规定的是申报本次职称前3-5年内发表的文章都是有效的。超过这个期限的论文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的有效期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具体的评审机构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准备评职称之前,建议查看所在地区或行业的职称评审规定,了解论文发表的有效期限和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