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论文发表拿到录用通知后,如果期刊要求修改,可以拒绝吗?

时间:2023-11-30 09:39:15

在拿到录用通知后,如果期刊要求修改,一般来说是可以拒绝的。但这也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作者认为期刊的修改要求不合理或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他们可以拒绝并要求期刊重新考虑他们的稿件。然而,如果期刊的修改要求是合理的,并且作者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那么拒绝修改可能会对稿件的出版产生负面影响。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都应该仔细阅读期刊的修改要求,并与期刊编辑或审稿人进行沟通,以了解为什么需要这些修改以及如何最好地满足这些要求。如果作者对修改要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他们应该及时向期刊编辑或审稿人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