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1990年6月,经卫生部批准,在卫生部药政局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由广州中医药大学主办出版了《中药(新药)临床及临床药理通讯》;1991年4月。经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批准,转为正式出版刊物,定名为《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季刊),向国内外公开发行;1998年4月,经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和广东省科委批准,本刊从1999年改为双月刊出版;1999年4月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转归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2001年起,被列入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该刊是国内唯一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临床药理为报道内容的学术性刊物,可供药厂、医药院校、医药研究单位、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阅读和参考。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医学版)杂志征稿启事
时间:2023-09-07 09:23:12
1.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300个汉字以内,必要时可以加副标题,最好并译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应是一篇能客观反映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明确、实在的小短文,切忌写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为宜。
4.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选择与文章核心内容相关的具有独立性的实在词。
5.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正文用小4号宋体,通栏排版。
7.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
8.编辑部收到稿件后一般在一周内发“收稿回执”,至迟三个月内发用稿、返修或退稿通知(在此期间切勿一稿多投)。
9.来稿一经刊出,本刊将按规定支付稿酬(包含论文上网服务报酬),并赠送当期刊物2册。
10.为加快文稿的发表和便于邮寄稿酬与赠刊,来稿请写明通讯方式(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电子信箱、工作部门、地址、邮政编码),工作流动性大、联系不便的,也请告知。